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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健康 珍爱生命 与食品安全同行——致全县师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1-05-30 处室:办公室 作者: 点击: 5600

各位老师、同学们:
您们好!
当前,学生们的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正值夏季肠胃病高发季节。由于孩子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而孩子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重要时期,因此,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老师们要引导孩子树立健康的食品理念,让孩子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常识。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辨别能力及自我防护能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此提醒学生们购买食品时要掌握“六要”、“六不要”原则:
“六要”:
一要看证照。
看食品经销商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如合格证等。
二要看包装。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金属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仿冒知名品牌包装装潢问题;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
三要看厂名。看包装和标签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是否齐备、详细。
四要看日期。看食品是否标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涂改、伪造生产、保质期限等问题。
五要看文号。看食品是否注有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资质批准文号。
六要看标志。看食品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GB”开头是国家标准、“DB”开头是地方标准、“Q/”开头是企业标准)、成分配料、质量等级、净含量、进口食品的“CIQ”等标注;○R、○注为注册商标标记;“QS”标志为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无“QS”标志食品国家严令禁止销售。
“六不要”:
一不要购买添加剂超标的食品。
谨防“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添加剂超标,如外表有潮润、发粘、发霉以及过白、过红、变绿、变黑等非正常颜色的食品,不要购买。
二不要购买杂质污染食品。注意食品中是否掺入表面类似物质或低档物质冒充正常食品;是否混入砂粒、发丝等杂物;是否销售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的食品、熟肉制品、凉拌食品;售货员是否按卫生要求配戴手套、口罩等销售食品。对以上列举的食品应慎重购买。
三不要购买味道异常食品。食品出现氨水味、霉味或其它异常味道,很可能已超过保质期或已经过“翻新”改装,不要购买。
四不要购买份量不足的食品。防止称重的食品缺斤少两。
五不要购买价格偏低的食品。购买食品要尽量选择合法正规、信誉较好的经销商和信誉较好的食品品牌;同品牌、同规格、同重量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慎重购买。
六不要忘记索要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温馨提醒:广大师生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请立即拨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举报电话:12315。或辖区工商所电话:
城关工商所 8921588  天柱山工商所 8921197  黄铺工商所 8257894
源潭工商所 8451284  黄柏工商所  8558013  余井工商所 8350120
水吼工商所 8154251
千忙万忙,食品安全教育不可忘。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食品安全多一点教育和关注,给孩子多一些快乐和平安。
最后,衷心地祝愿全县师生健康快乐,合家幸福!


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