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
发布时间: 2010-05-22 处室:保卫处 作者: 点击: 5385
潜山县职教中心领导、班主任老师:
经过学校和班级多次法纪和安全教育,我进一步懂得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增强安全意识的必要性,我保证严格按照学校和班级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承诺做到:
1.不打架斗殴,不与社会不良少年结交。
2.不偷盗、不敲诈,不抢劫。
3.不吸烟,不喝酒,不吃过期食品。
4.不攀高,不乱接电源,不下河(塘)游泳。
5.不进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网吧、电玩、舞厅等)。
6.住宿生宿舍内不使用明火,走读生放学及时回家。
7.离校外出必书面请假,绝不私自参加校外活动。
8.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骑摩托车、电瓶车上学。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
学生签名:
二○○九年 月 日
供稿: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