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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报告中心疫情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5-22 处室:保卫处 作者: 点击: 5499

一、疫情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进行体温检测,由校医负责,班长登记,登记表交班主任核查签字上报政教处汇总,统计出每天体温异常学生数,回家治疗学生数、在校隔离治疗观察人数。
三、班长每节课后向班主任报告本班缺勤学生名单及人数。班主任须向政教处报告,说明缺勤学生去向情况。
四、班主任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电话随访居家治疗学生情况,查看在校隔离治疗观察学生情况,填好记录表在下午三点半之前上报政教处登记汇总,政教处连同学校当日新增体温异常学生情况一并上报疾控中心。
五、回家治疗观察学生、至少隔离一周后,症状消失后三天,由当地卫生部门开具健康证明,返校时交政教处核查方可复课。

供稿: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