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8期
发布时间: 2010-05-10 处室:办公室 作者: 点击: 8659
[编者按]经济发展,职教先行。潜山县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县政府把县职教中心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建设工程列为2010年十件实事,石力县长在县职教中心主持召开“国重”创建现场办公会,现将县政府办公室2010年第5号专题会议纪要予以刊发。
关于县职教中心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现场办公会议纪要
会议认为,我县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过渡阶段,同时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随着“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的深入实施,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大,加快县职教中心建设十分必要。县政府已将实施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建设工程列为2010年“十件实事”之一,各相关部门要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审视县职教中心创建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会议决定:
1、整合全县职教资源。将县劳动技校与县职业教育中心合并,实行“一校两牌”,以实现教师资源、培训设备、教学设备和专业设置的全面优化,促进全县“大职教”的形成。县政府成立潜山县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县长任主任,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副县长任副主任。
2、多方筹措创建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争取的240万元劳动技校教学楼建设国债项目资金用于县职教中心争创建设资金;县发改委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申报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尽快到位;根据校园建设工程需要,同意县职教中心向县会计核算中心临时借款,具体由财政局帮助落实;县职教中心申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成功后,县财政给予100万元资金以奖代补。
3、落实校园扩模用地。县教育局、职教中心要根据会议意见,对校园建设规划进行调整,扩模用地面积控制在80亩左右。开发区和梅城镇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职中扩模用地征拆工作,确保扩模用地于2010年5月底交付使用(开发区负责现职中校园东北角围墙外属古塔村约10亩土地征迁工作,梅城镇负责现职中校园东向围墙外属梅城镇彭岭村约70亩土地征拆工作)。县国土部门负责解决校园扩模用地指标和用地测绘。县建设、规划部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将县职教中心周边地块规划为职教发展用地,并要对职中扩模建设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4、依法按规减免规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02〕71号)文件精神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县职教中心校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基本建设施工排污费、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人防易地建设配套费等)和政府性基金(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绿化保证金等)一律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征收。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校园扩模地块内高压线路调整迁出工作。
5、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县教育局、职教中心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专门班子抓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县政府分管县长要高度关注,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关于县职教中心教师编制,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予以基本保障。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通过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争创技师学院。
6、为加强全县职业教育工作领导,成立县职教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职教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县长,县教育局、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可受组长委托,召开全县职教联席会议,解决全县职教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7、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农委、扶贫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与,就全县技能培训资源、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在确保培训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整合培训资金向县职教中心倾斜,集中力量支持县职教中心发展。
与会人员:
储诚发 王先结 曹立全 徐祖德 聂玉兰 余本绪 叶方波
汪卫国 程为本 金柳青 彭振东 余永灿 戴浩天 华曙光
熊恩龙 梁志强 舒根海
发: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教育、科技、建设、国土、环保、人社局,县供电公司、消防大队,梅城镇政府,县职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