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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教师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6-11 处室:教科室 作者: 点击: 5091
为了进一步兴教强校,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增强学校发展的后劲,建设一支勤勉敬业、富于创新精神的学习型教师队伍,既显得尤为必要,更显得十分迫切。有鉴于此,学校通过广泛调研和深入讨论,特制定如下教师学习制度。
一、教师学习的人员安排
教师的业务进修和转岗培训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资质和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由教务处、教科室、实训处提出相应的人选,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参加。短期出外观摩学习由教务处、教科室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统一安排,报分管校长审批决定。
二、教师学习的四种类型:
1 .省级、国家级中职骨干教师培训
每学年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专业及计划,由教务处、教科室提出人选,学校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申报。教师培训期间,除报销正常食宿、交通费用外,享受教师平均课时津贴。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技能等级证的考核,获得国家级证书,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2 .教师的转岗学习、参观与交流
为了破解学校加快发展而专业课教师紧缺的现实难题,教务处、教科室、实训处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目标出发,每学年草拟文化课教师转岗学习的具体方案,由分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批准,由教务处、教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教师的转岗学习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尽量避免与教学秩序和教学任务的冲突。教师的转岗学习应该以参观职教名校、观摩实训教学为主,条件许可时,要安排适当时间进工厂、下车间实地考察,亲手操作,以强化技能立校的意识,培养技能教学的本领,使职教特色在教学教研活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展示。
3 .教师的在岗学习和继续教育
根据人事局和市、县师训中心的安排,在职教师必须接受一年一度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渗透在具体的教学教研工作活动中,贯穿于教学教研工作的整个过程,其具体任务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填写并上报每学年的继续教育报告册;其二是参加高中教师暑期开展的远程教育和网上考试。网上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补考。教师不交报告册、不参加远程学习或多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将影响日后工资晋级和职称评定。学校鼓励教师在岗学习,对参加成人高考或函授学习并提高学历层次的教师,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学校为全面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将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教坛新星”、“教学能手”评比活动,不定期组织教学技能比武,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彰。
4 .年轻教师、临聘教师的业务培训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年轻教师、临聘教师将越来越多。年轻教师、临聘教师大多没有接受正规的师范教育,缺乏教育教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因此,教务处、教科室、实训处将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请县局教研室、县师训中心的专家来校,举办教育学、教学法的专题辅导,以尽快提升年轻教师、临聘教师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教学教研水平,来适应学校未来的办学需要。
三、教师学习的原则要求
1 .在职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学习安排,积极要求并适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或转岗学习。培训学习要保证时间,保证效果,不得中途离岗或提前结束。
2 .在职教师的每一次学习培训结束后,必须反思和整理学习内容,撰写有份量的学习心得,在组内、校内教研会上交流,并将学习心得稿件随同结业证、技能等级证复印件交一份到教科室存档。
3 .在职教师学习培训后,要顾大局、识大体,自觉主动接受学校的工作分工和转岗安排,认真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4 .学校对教师接受学习培训的情况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培训转岗在新的岗位上胜任教学工作,并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进行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供稿: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