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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5-08 处室:总务处 作者: 点击: 6549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强化学校财产管理意识,合理规范地使用教室,同时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
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门窗
1、教室钥匙分别由班主任和责任心强的一名学生保管,保证每天早上及时开门,下晚自习后及时关锁门窗。
2、严禁攀爬门窗,敲打玻璃和在门窗上刻、划、涂等。
3、门窗锁、拉手,衬子等失灵,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以便及时修理。
4、门窗经常擦洗,保持清洁。
(二)电器
1、一切电器设施设备,师生都要倍加爱护,安全用电,认真操作,合理使用,定期打扫灰尘,保持机壳等外表整洁。不要乱接、乱拉、乱插、乱摸、乱撞任何电器设备,严
防触电事故发生。、
2、若发现电器或线路等出现异常反应,不要私自折装检修,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学校及时派专人检查、维修。
3、做到节约用电合理用电,适时开启灯、扇,及时关闭,严禁开无人灯、扇!
4、严禁室内舞动扫帚、竹竿等物,避免损坏灯、扇、广播`、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5、电器开关应由专人负责,禁止随便开启,严禁敲击电器开关、插座,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三)桌、椅(凳)
1、桌、椅(凳)数量按班级人数裁定,由学生个人负责保管,不得损坏。
2、桌、椅(凳)上严禁乱划、乱画、乱钉。
3、桌、椅(凳)不得随便搬移,应保证摆放整齐一致。
4、讲台由教师专用,学生禁止随意翻启。
(四)黑板
1、板面严禁乱画、乱刻、乱划,可用湿布抹擦。
2、黑板上不能沾染颜料、油料、蜡等物品。
3、板面严禁用硬物敲击,以免损伤板面。
4、板面上可用小磁块,不能按图钉、钉书针,如用粘胶纸,完后应及时揭净。
(五)墙面、地面
1、涂料面、瓷砖面应保持干净整洁。禁止乱画、乱刻、乱涂、乱钉,也不能用硬物敲击,不能沾上水珠、污物等。
2、被污染的涂料面、瓷砖面应及时清理干净,损伤较重,应交总务处处理。
3、墙面张贴挂物应经学校同意。
(六)教具和其他用品
1、教具等物品应安放整齐,不能移作他用。
2、悬挂的条幅不能自行拆挂。
3、各种物品班主任落实学生专人负责,避免损坏。
三、检查
1、教室财产由总务处按学生人数负责配齐,每学年正式开学后两周内,由总务处派校产管理员会同班主任进行交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生活班委和班主任应在教室财产登
记表上签字。
2、教室财产管理原则上期限为一学期,每个班级每星期自行检查财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财产的修配与赔偿
1、教室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在维修经费中由学校支出。
2、属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财产损毁,应按价赔偿。
①门:A修理:30~150元/片;B报废:指损坏程度达1/2以上或门料二条断裂,赔200元/片。
②玻璃:窗玻璃每块30元,铝合金窗玻璃每块50元。
③课桌椅(凳):桌子每张60元,椅(凳)子每张15元。讲台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全新的每个250元。
④黑板:酌情定价赔偿。
⑤电器类:
A电风扇:a修理:70元/盏 b更换:100元/盏
B日光灯:a换管:10元/支 b更换:双管90元/盏
C广播:定压:50元/个
D电视机:1400元/台
E其他:酌情处理。
3、对故意损坏财产者,除赔偿外,报政教处给予必要的处罚。如需修配或更换,必须由班主任填写统一单子,注明原因,并签字,再到总务处办理,经总务处验审,视损坏
情况进行统计。
4、各班如有中途退学或转学的学生,应及时将多余的课桌椅退还给总务处,并在登记表备注栏上减去相应的数目,退还的桌椅如有损毁也应照价赔偿。
五、财产管理情况的通报与奖励。
1、学期末,经检查验收,公布各个教室财产管理情况。
2、每学年将教室财产管理情况通报给政教处,由政教处根据相关细则给与奖励。
学校是我家,财产管理靠大家。
谢谢合作!
潜山县职教中心总务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
供稿: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