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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实训课管理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 2010-09-10 处室:实训处 作者: 点击: 6702
实训处
为了振兴潜山县职业教育,做大做强潜山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认真倡导“办真职教,真办职教”的办学理念,实现学校·培训·就业的顺畅接轨,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力,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制订本细则方案。
一、专业教师、实训车间配备与建设
1.根据学生实习训练需要,学校必须加大投资,更新和完善计算机、电工、车工和钳工实训车间,统筹安排学生开展初衷周活动。
2.每个车间配备两名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实训教学与管理。
3.学校后勤部门负责采购实训需求的原材料和工具,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专业课实训教师
1.提前备课,科学安排好一周实训工作内容、方式、步骤、目标与任务等,交实训处与班主任各一份备查。
2.提前两天开出实训所需材料、工具、服装清单交班主任,由班主任于实训周开始前到材料室领取。
3.在实训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操作要领讲座,并和学生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布置实训的内容、方式、步骤、目标与任务。
4.负责对实训室的物品、器材及安全进行管理。
5.实训指导教师在组织学生实训时,要从严要求,做到堂堂有考勤,天天有作业,周周有考核,如实填写学生出勤情况和课件完成等次,如实上报学分。
6.实训教师必须对学生的实训课件进行登记,以作为学生平时成绩。定期举行学生优秀课件展览。
7.学校不定期抽查实训班学生出勤情况,不许学生擅自离开车间。发现由于实训教师管束不力致使学生外出的,按学生外出的人数计算每人扣除教师一元钱课时津贴。
8.必须定期对实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断绝安全隐患。
三、基础文化课教师
1.实训周期间,日课次基础文化课一律停止。教师自行进行备课和教学研究。
2.早晚自习当班教师仍按课表安排到教室辅导与管理。
3.课时津贴比照实践周班级的任课教师计算。
四、班主任
1.实训周开始前按照专业课教师开出的清单到材料室领取实训都所需的工具、材料与服装。
2.实训周结束,收集所领取的工具、材料与服装归还材料室。工具丢失或工具、设备的人为损坏,需敦促学生赔偿,并根据材料员开出的一式两份赔偿清单到总务处交纳赔偿金。
3.实训周内在日课次空堂期间,随时深入实训车间跟班管理。
4.实训周开始前一周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明确实训周期间的纪律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对学生进行考勤。
5.依据实训周学生和专业课教师的考勤记录,对能够在日课次空堂期间深入实训车间跟班管理的班主任发放实训周期间特别管理津贴10元/天。
五、专业课理论教师
1.专业理论课教师与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就实训内容和目标要求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理论与实践“无缝”对接,学训一体。
2.专业理论课和文化课教师必须依据工作安排,履行相关职责,深入工厂和车间,配合实训指导教师,安全、高效的组织学生的实训,如期完成实训目标和任务。
3.专业课理论教师必须和专业课实训教师共同备课,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因人而异的因材施教。
六、总结
实训工作是职业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职业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环节。只有把实训工作尽善尽美的开展好,才能保证学校招生、教育、教学、就业等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实现学校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