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0556-8937029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潜山县职教中心关于发展2013年度新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15 处室:团委 作者:张琴   点击: 5695

各团支部、班委会: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发展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的常规工作之一。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我校本年度团员发展计划及广大青年积极加入团组织的强烈愿望,为了壮大团员队伍,夯实团的基础,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于近期集中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1、年满14周岁,承认团的章程,积极向团组织靠拢,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的和按期缴纳团费的我校在校生。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动上维护集体利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违规违纪记录。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积极分子优先。

4、有突出好人好事或突出事迹,在社会上或学校中有较好的影响者条件优先。

5、积极参加学校大型主题活动,积极参加校学生会、广播站、礼仪队、志愿者、兴趣小组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在学校演讲、文艺演出、军训、体育、写作等各类比赛中成绩突出者优先。

6、在学科技能竞赛、考试中成绩突出者优先。

二、入团程序:

1、各团支部摸底推荐,未入团且符合入团条件的同学,在培养考察基础上,可列为被推荐对象,被推荐同学写好入团申请书交至本班班主任。

2、申请入团青年由团支部指定两名团员作介绍人,由介绍人向申请人介绍团章要求,向团组织汇报申请人的经历、思想及表现。

3、入团积极分子按要求填好《入团志愿书》,经各班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团支书签署意见后,附团员登记表统一于 58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未交者视为主动弃权。

4、校团委在510前完成审批,团员发展对象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新发展的团员交十元工本费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标注姓名)于本班团支书处,于512统一上缴校团委办公室,办理入团手续。

< FONT face=宋体>三、发展名额:

131   20

132   18

133   13

134   15

135   16

136   34

137   23

121   4

122   3

125   10

121   2

122   5

123   10

125   2

126   13

127   5

128   14

129   9

四、发展要求:

1、各支部要以此次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本班团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新团员接受班委和全体师生监督,如有违纪者,立即取消团员资格。老团员如有违背校纪校规、违背共青团要求者,团支部或班委需立即报告团委,校团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团籍。

各团支部、班委会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执行。

                                 共青团潜山县职教中心委员会

201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