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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实行学分制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 2008-09-19 处室: 作者: 点击: 5135
县职教中心实行学分制管理改革
为增强办学活力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就业需求和个性发展,县职教中心自2008年秋季起全面推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出台了《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和《学分制实施细则》,学生只有取得规定学分方可准予毕业。
我校学分制管理下的课程为必修板块、限定选修板块、任意选修板块及实践课程和实习课程三部分构成。学分由课时学分、职业资格证书学分、德育学分、奖励学分构成。《细则规定》,全学期课堂考勤40学分,文化课和核心专业课每科4分,其它学科每科2分,实训课每周1分,德育学分10分。在奖惩学分中,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违反课堂纪律一次扣0.2分,少交一次作业扣0.2分,旷课一节扣0.3分。学分制的实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特别是对常规教学秩序的稳定、课堂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实行学分制后,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大为减少,课堂纪律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