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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整顿、规范学生仪容仪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0-08-28 处室:团委 作者: 点击: 4971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体现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仪容仪表检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仪容仪表检查领导小组,分男生、女生部,由政教处、团委牵头,会同学生会、各班支部书记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次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男生部:
组  长:程罗根 
副组长:余同兵 叶鸣蜂 丁如意 邓小军 余逢君
成  员:吴功友 学生会干部 各班支部书记

女生部:
组  长:张琴
副组长:朱玲枝
成  员:张鑫 储圆圆 张玉林 学生会干部 各班支部书记

二、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符合中学生身份。

三、仪容仪表具体要求
1、衣着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许穿背心,女生不许穿超短、吊带、低腰、敞胸、露背等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服装。
2、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3、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男生不留长发,做到发长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擦领。女生前额刘海不过眉。
4、不化妆,不佩戴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饰物,如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链等。
5、校园内公共场所不穿拖鞋,女生不穿高跟鞋。

四、违规现象处理规定
1、违反仪容仪表规定者,由政教处通报批评,按0.5分/人次扣分。
2、学生仪容仪表检查结果纳入班级考核。
3、每月抽查一次,政教处、团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督促整改。

 

政教处、团委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