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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与潜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开展“警校共建”活动

发布时间: 2008-01-02 处室: 作者: 点击: 9392


潜山县职教中心与潜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开展“警校共建”活动

    12月4日下午,潜山县职教中心、潜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校共建单位”揭牌仪式在县职教中心大会堂隆重举行。县公安局汪晓春副局长、县教育局操良祝副局长分别代表县公安局和教育局参加揭牌仪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精神,潜山县职教中心与城关派出所联手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县职教中心为警校共建单位。“警校共建”活动旨在为县职教中心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中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警校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制订《警校共建工作制度》,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领导下,定期开展相关工作;派出所经常性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学校聘请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上法制教育课;学校与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派出所对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查结;派出所干警和学校教师组成德育小组,与学生结对帮扶,对少数行为习惯存在缺陷的同学分别在班级、学校、政教处、派出所建立成长档案,

    揭牌仪式上,县公安局副局长汪晓春、县教育局副局长操良祝为“警校共建单位”揭牌,操良祝副局长代表教育局向城关派出所所长洪洁清颁发了县职教中心法制副校长聘书。县职教中心校长舒根海宣读了“警校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汪晓春副局长和操良祝副局长分别讲话。汪晓春副局长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真抓实干,大胆创新,使警校合作取得实效;二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使警校合作成为学校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要端正态度,明确目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操良祝副局长希望全体师生以此次“警校共建”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制教育,用法律来规范言行,通过警校合作,共同建设和谐平安的职中校园。

    揭牌仪式后,县公安局法制科丁龙生科长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题为《力行“七戒”,预防犯罪》的精彩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