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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关于加强实训课常规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 2012-09-14 处室:实训处 作者:黄根宝   点击: 6305

一、班主任职责
1、实训开始前,主持召开实训主题班会,学习《实训安全手册》,明确实训要求。
2、实训第一节课,班主任带队进入实训室,并和实训老师做好交接(实训花名册、学困生等重点学生名单)。
3、班主任实训前发放实训服装,并做好着装要求。
4、班主任每天必到实训室,定期检查实训情况。
5、实训结束后,与总务处进行服装交接,与实训老师进行实训情况接洽,召开主题班会,进行实训总结。

二、教师职责
1、理论课教师根据课表全程蹲守实训,实行签名制度。
2、实训开始前,实训老师列队集中学生,明确实训安全、任务等要求。
3、上课、下课均清点人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批评教育并报告班主任,下课后对实训室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4、每个科目实训结束后须及时考核、评价、评分,并上报实训处。
5、除教学生基本技能外,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爱护工具和设备等“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等“7s”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7、注意精英培养,为中职技能大赛储备人才。
8、每学期按专业建设要求做好技能鉴定和达标检测,及时给学生颁发单科合格证。

三、教学督查
教学值班员定期巡查,及时做好出勤记录。理论课教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扣发10倍课时津贴。二次以上旷课视重大教学事故,在校长会上进行情况说明。

实训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