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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跑操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1-20 处室:政教处 作者:程罗根   点击: 2128

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跑操管理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计划,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课间跑操活动。为提高全体师生的活动参与度,激励各班级学生参加跑操的积极性,特制订本规定。

1.跑操时间: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30分钟。

2.跑操地点:校运动场环形跑道。

3.集合:第二节课后,每班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迅速到操场跑道指定位置集合。班主任到操场本班学生队列边,指导学生组织跑操队列。

4.点名:队伍集合完毕,学生会干部对各班人数进行清点检查并记录,政教处按周测算各班级学生跑操出勤率。出勤率达95%以上,班级量化评估加1/周。出勤率低于90%,班级量化评估扣1/周。

5.秩序督查:学生跑操过程中,由当天政教值班员和值班体育教师对各班跑操的队形整齐度、秩序节奏等进行综合评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二人评判,优秀+合格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为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为不合格。)优秀等次加0.2/次,不合格扣0.2/次。

6.各班安排一名领跑学生,持本班班牌在队列前带领学生跑操,控制本班学生跑操的速度和节奏,维持本班学生跑操的秩序。

7.跑操人数认定:以班级在班学生数为准。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跑操的学生,本人写书面申请,说明不能跑操原因,班主任签字同意,交政教处审核,可核减该班跑操人数。临时因病不能参加跑操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在跑操前报政教处,在清点人数之后才报的,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