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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柱山旅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处室:政教处 作者:程罗根   点击: 5037

 

 

 

 

 

 

各处室、团委、工会:

现将《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

202147

 

 

 

 

 

 

 

 

报:市教育局

发:各年级部、各教研组

 

 

安徽天柱山旅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潜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2021年潜山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我校行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和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为目标,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学校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保障学校“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从严治教,以规范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增强抓好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构建学校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打造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风清气正、正气充盈的政治育人生态。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强化师德教育,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切实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水平。完善落实师德责任制度、师德承诺制度、师德考核制度。组织在职教师向社会做出师德承诺,严格遵守教育部颁布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十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严禁体罚、猥亵、性侵等侮辱、虐待、伤害学生的行为发生。通过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切实提升教师有效教学的能力。通过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师德水准;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构建师德师能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师德师能管理。引导教师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1.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及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

2.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3.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4.利用职务之便,为民办高职学校、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取利益;

5.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诱导、暗示、动员学生到指定销售点购买教辅材料;

6.违反规定接受家长宴请,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

7.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8.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9.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三)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严格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凡涉及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必须公开公布,并通过一定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做到先公示后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学校在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私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2.严格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原则,严格按规定统一在具备教材发行资质的新华书店无偿代购。严禁选用《安庆市中小学评议推荐教辅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严禁选用《经安徽省审定推荐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的教学用书。严禁采取强制手段或通过家委会、指定书店等形式变相引导、推荐或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参考书、习题集、测试手册等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学校自主编写的校本辅助学习资料,只作为教师教学用书,不得统一收费配发。坚决查处教辅材料推荐、选用过程中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

3. 严格规范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和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型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4.严格执行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中职助学金政策和校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建立完善受资助学生档案,定期记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要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资助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5.严格规范校服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禁不按标准采购校服。强化校服选用管理,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加强校服采购管理,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加强学校食堂监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严禁从食堂账目中列支与食堂正常经营无关的费用,教师与学生必须同菜同质同价;严禁从食堂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坚决杜绝侵占学生伙食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7.严格规范组织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严格执行《潜山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七项规定》(潜教基〔2019194 号),规范审批程序,控制规模人数,坚持学生自愿,开展活动前应告知学生家长收费标准和活动内容等信息。把好廉洁关口,学校不得营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回扣,也不得把教师参与活动所需费用从承办活动的单位和中介机构给予的返还、回扣中开支。

(四)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工程建设行为

1.严禁“未批先建”现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审批制度,所有项目的实施需经教育局审批,不得擅自实施。项目建设应严格按施工合同价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按照《潜山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潜教财【202057 号文件转发)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并由校方向施工方发出工程联系单后,方可组织实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同时要切实加强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学校经费用于维修项目或设备添置单笔单项支出超过3万元的,须报经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列支。

2.严格招标采购程序。学校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包括必须配套建设的附属工程、设备)化整为零或者肢解后以其它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不得将估算价肢解后控制在政府招标采购限额以下自主招标,严肃查处招标投标中违规违纪行为。

3.严把工程竣工决算关。工程竣工决算中工程量要按实结算,不得瞒报虚报重复报;列支的其他费用要符合项目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不得虚列其他费用套取项目资金。

(五)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1.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要完善章程,积极推进依法办学,提供多种渠道,让教师、学生更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水平。

2.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要把工作的重点难点、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党务、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提升工作水平,以公开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推进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诉求有求必应,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加强部门协作,坚决纠正相互推诿、不负责任的行为,提升教育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学校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全体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后生

副组长:胡积洲  操云龙

成员:徐    程罗根  孙成银  朱爱笙  王成节  刘国强  

   余爱霞  周凤红  余同兵  叶绍祥  葛永兴  

唐元海  秦攀峰      丁如意

(二)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责任追究“零容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和行风建设中的典型问题要一查到底;对政令落实不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处室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室和有关人员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工作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问题不到位不放过,师生不满意不放过。对于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

树好正面典型,宣扬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形成激励干事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教育网络平台和学校宣传阵地,拓展与人民群众、广大师生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形成多方合力推动学校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整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满意度。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本次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25--410日)

1.召开活动启动仪式。学校针对当前行风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行风和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潜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引导教师要当“四有”好老师和做学生“四个引路人”。组织学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行风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4.开展公开“师德承诺”活动。学校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整治的重点内容以一定的形式列入“师德承诺”中,严肃承诺践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书内容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要公开学校的举报电话(8932039)。

(二)自查整改阶段(411--430)

学校对行风和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全面排查摸

底,深挖细查,深刻反思,逐一对标、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排查问题要见人见事见细节,及时发现教职工个人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早问责,不得包庇和迁就。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效果等,整改问题要见筋见骨见灵魂,力求取得实质成效。学校《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于430日前报教育局审计事务中心。

(三)接受督查阶段(51--531日)

接受市教育局行风和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督查。

(四)完善制度阶段(61--630日)

根据学校自查自纠和市教育局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将此次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学校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按照《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完善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强化考评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巩固提高阶段(71--1030日)

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落实要坚决,查处力度要加大,巩固前几个阶段的成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高尚师德、清正廉洁的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