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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学期“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8-22 处室:政教处 作者:程罗根   点击: 2629

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学期“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加强班纪班风建设,培养学生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增强班级内部凝聚力,形成班级之间相互竞争、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争创安庆市“文明校园”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在周“文明班级“评选的基础上,开展学期“文明班级”的评选活动,特拟定《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学期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二、评选小组

组长:操云龙

副组长:程罗根

成员:刘国强  张琴  韩斌  邓平丰  年级部主任

三、评选规则

1.学期“文明班级”按年级评选。每个年级学期“文明班级”总数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数的三分之一。

2.结合班级量化评估获奖情况和周“文明班级”的获得次数两项数据结果,综合评选产生学期“文明班级”。

3.学期班级量化评估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班级,有资格获得学期“文明班级”称号。

4.在班级量化评估获奖班级中,按周“文明班级”的评选获得总次数排序,评选出学期“文明班级”。

5.入选班级中的最后一名,如周“文明班级”总次数相同,产生两个及以上班级并列的情况,班级量化评估分高的班级入选。

6.为鼓励非励志班争创文明班级,每个年级预留一个“文明班级”名额,奖励给经过统一评选后,每个年级排名最靠前的非励志班。

7.在学期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出现影响极坏的违纪事件的班级,在学期“文明班级”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8.在学期中学生出现严重违纪,受到“勒令退学”处理的学生达到2人及以上的班级,取消学期“文明班级”的评选资格。

9.如因7.8两条规则被取消评选资格的班级,由下一名次班级依次替补。

四、设奖

1. 学校发文通报表扬。

2. 授“文明班级”奖旗。

3.学期“文明班级”的班主任优先享受学校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4.学期“文明班级”每班奖励500元。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评选小组。

本办法自2021822日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