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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7-02 处室:办公室 作者: 点击: 5403

潜教基[2016]167号

潜山县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65号)精神,经县招委会研究决定,为做好2016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坚持“全县统筹、阳光招生、普职协调”的原则,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制度,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招生有关政策要求

1、普通高中只招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历届生,不招收无学籍档案的考生。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由县教育局确定并公布。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今年仍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中考报名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80%分配到各校的指标到校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继续停止招收“择校生”。

4、民办高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鼓励民办高中跨市县招生,但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县和生源地教育部门规定的考生。安徽天柱山学校今年停止招收高一新生。

5、野寨中学今年继续开办“珍珠班”,招收50名家庭特困、品学兼优的学生。该班招生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发【20165号)文件要求执行。

6、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继续开办“温暖工程励志班”。其招生按照市教体局和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志愿填报与建档

1、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实行知分填报志愿。79日至10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填写《2016年潜山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学校做好志愿信息汇总。711日至12日集中上报志愿表和志愿信息电子汇总表。志愿须由考生和家长自愿填报,由考生签名和家长签章确认,任何人不得干预。志愿表经上报并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须建立升学档案。档案材料内容为:(1)潜山县初中生学籍管理与素质记录册;(2)2016年中考准考证(原件)和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3)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建档工作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经考生所在的学校装入档案袋后密封(封口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本人在秋季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录取学校存档。民办高中在外县自主招生应提供符合我县招生政策条件的档案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和考生户口薄等四个佐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不办理高中学籍。

四、中考政策性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级外侨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县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烈士证》);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市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证明、户口簿);

6、现役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由军分区或县级武装部提交证明)。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或照顾加分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潜山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表》,并附相关原始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上述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于630日报我局基教股审验,并录入微机,逾期不予办理。各中学对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姓名、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要填写《2016年潜山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册》并进行汇总,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佐证资料的原件经审核后,将复印件装入学生档案袋。

  

五、招生录取工作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2016年定向培养初中起点“3+2”五年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名额38名,提前批填报志愿,提前批次录取。

    2、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对野寨中学进行提前批次面向全市统招录取“珍珠班”学生50人。由符合“双特”(即家庭特困、成绩特优)标准的学生填写野寨中学发放的“珍珠班”学生推荐表,根据野寨中学与生源学校共同审核、教育局复核的结果提前录取。录取到“珍珠班”学生不占生源学校定向指标。

3、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2016年“温暖工程励志班”招生方案>的通知》(潜教职[2016]103号)文件精神,对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 “温暖工程励志班”进行提前批次录取。此类考生要根据“温暖工程励志班”录取的条件,自愿填写由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发放的“温暖工程励志班学生志愿审批表”,由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与生源学校共同审核、县教育局职成教股复核后,提前批次录取。已被录取到“温暖工程励志班”的考生不再参与我县省、市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录取。<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2016年“温暖工程励志班”招生方案>

4、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即按照批次,依据成绩,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我县在招生录取时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分二个批次择优录取(提前批次除外),每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考生投档顺序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民办高中在招生计划未满时,由县教育局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并遵从志愿进行补录。县教育局将组织监察、民管办、基教等股室对民办高中在县外招收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学校不得自行招收新生。

志愿设置:

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志愿设置二个批次(提前批次除外)。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设置四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仅能填报一所省示范高中,包括报考学校的统招(含定向)志愿。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设置ABCDE五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仅填报一所学校。

录取办法:

1、投档方式

投档前对考生按照下述排序依据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含中考文化课、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第二排序依据:对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依语数英总分;第三排序依据:对语数英总分并列的考生,依语数英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2、投档轮次

第一轮次:对省级示范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D顺序逐个检索投档。每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类型的投档顺序依次为统招、定向。一次性完成投档。

投档过程:按分数优先原则,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C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D志愿学校,若D志愿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第二轮次:对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DE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录取说明:

1、坚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同一批次学校录取完毕,再录取下一批次学校,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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