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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04 处室:总务处 作者:王成节   点击: 6341

附件1

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   潜山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工作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快捷高效的原则,依据潜山县财行﹝2015207号、潜教财﹝201638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务出差、参加会议、培训,须提前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2.出差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出差审批:出差人在归口处室申报→分管校长批准。

②差旅报销:出差人填写报销单(附出差审批单、交通、住宿发票等凭证)→分管校长审验→总务审核→分管财务校长审签→校长批报。

3.招生出差:出差人在招生办申报→招生片长批准。

4.驾校聘任人员固定业务出差:实行费用包干,伙食补助50/天,交通费(含市内):出差到达市运管处90/天,出差不到达市运管处50/天。

5.教职工公务出差严格按照《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算差旅费用。出差人员须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其它理由延后报账。一人以上一同出差须统一填写报销单,不能分开报销。

6.教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附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以借款的方式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事后及时结算。

7.其它未尽事宜,按潜山县财政局财行﹝2015207文件要求执行。

   8.本规定2016427日起执行。

 

潜山县职教中心

2016年4月26日

 

 

附件2

 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出差审批单

                                  申请日期:         

出差人姓名

 

出差人职务

 

所在科室

 

出差地点

 

出差时间

 

同行人员

 

出差任务

 

乘坐交通工具

1.乘坐交通工具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其他﹍﹍﹍

2.单位派车:车号:       司机:

科室领导

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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