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04 处室:总务处 作者:王成节 点击: 7016
附件1
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 潜山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工作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快捷高效的原则,依据潜山县财行﹝2015﹞207号、潜教财﹝2016﹞38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务出差、参加会议、培训,须提前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2.出差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出差审批:出差人在归口处室申报→分管校长批准。
②差旅报销:出差人填写报销单(附出差审批单、交通、住宿发票等凭证)→分管校长审验→总务审核→分管财务校长审签→校长批报。
3.招生出差:出差人在招生办申报→招生片长批准。
4.驾校聘任人员固定业务出差:实行费用包干,伙食补助50元/天,交通费(含市内):出差到达市运管处90元/天,出差不到达市运管处50元/天。
5.教职工公务出差严格按照《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算差旅费用。出差人员须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其它理由延后报账。一人以上一同出差须统一填写报销单,不能分开报销。
6.教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附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以借款的方式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事后及时结算。
7.其它未尽事宜,按潜山县财政局财行﹝2015﹞207号文件要求执行。
8.本规定2016年4月27日起执行。
潜山县职教中心
2016年4月26日
附件2
潜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出差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出差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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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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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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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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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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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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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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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交通工具 |
1.乘坐交通工具 □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其他﹍﹍﹍ 2.单位派车:车号: 司机: | ||||
科室领导 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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