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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校内资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4-10-10 处室:政教处 作者:余爱霞 点击: 4712
根据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严格执行校内资助政策,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校内资助领导小组。
组 长:舒根海
副组长:胡积洲、操云龙、金文兵、张志平(常务)
成 员:孙成银 王成节 刘国强 程罗根 余爱霞
李根东 李福生 张兵 彭丽华 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人:余爱霞
办公地点:学生资助办公室
办公电话: 8935456
办公邮箱:1027145264@qq.com
二、主要内容
1、资助对象及范围:
(1)我校在校在籍的职高班学生;
(2)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且有志完成学业的学生;
(3)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
2、经费的提取与使用范围:
提取的范围是我校高中事业收入的5%。我校要按学期足额提取资助经费。
使用的范围是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3、原则与要求:
(1)校内资助是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严格执行校内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有志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继续在校读书。
(2)校内5%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是国家助学金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我校校内资助长效机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我校校内资助金分从500元—2000元不同的等级,每学期评定一次。
4、资金管理:
(1)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校内资助金。
(2)在我校财务总账中单列一个会计科目,记录校内5%经费提取与使用的收支明细,账面与实际发放的资料一致。
5、申报程序:
学生申请(困难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初审---资助办复审---校内资助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发放资助金。
6、校内资助金发放形式:
(1)我校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发放;
(2)通过组织发放活动,教育、引导、激发和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培养学生团结互助、生活简朴、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
7、资料建设:
(1)校内5%经费资助管理资料是国家助学金台账资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须收集、收齐各个环节的资助资料,并且整理归档;
(2)收集整理的资料包括学校、班级评议会议记录、学生申请审批表、公示名单、财务收支明细账复印件、学生领取资助金花名册复印件以及宣传活动等。
8、实施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相应程序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学费或发放助学金,或安排相应的勤工俭学;我校校内资助金分为减免学杂费、奖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种类。
(一)减免杂费、助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类
A.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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