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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与办法
发布时间: 2010-09-05 处室:政教处 作者: 点击: 7275
一、评选标准
< P> (一)三好学生 < P>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自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 P>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 P> 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P> (二)优秀学生干部 < P> 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作用。 < P> (三)优秀团员 < P> 1、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一日常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 P> 2、模范地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道德品质良好。 < P> 3、关心时事政治,组织观念较强,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 P>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各科成绩良好或上升较快。 < P>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二、具体要求
< P> 评选、表彰活动,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教处、团委等共同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扬民主,在班主任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推荐,采取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出来。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坚决制止以“一好”带“三好”,不搞人为拔高。三、名额分配
< P> 1、“三好学生”各班可评选班级学生数的8% < P>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人。 < P> 3、“优秀团员”每支部可评选支部团员数的8%。 < P>四、评选办法
< P> 1、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学生、团员民主评议产生。 < P> 2、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报政教处。 < P> 3、政教处征求团委等部门意见,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名单,报经校党政办公会审核通过。 4、班主任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等先进个人登记表,由政教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