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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发布时间: 2010-09-05 处室:政教处 作者: 点击: 6544

< P> 1、衣着整洁、得体、协调、朴素、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时装,提倡一律穿校服。一律佩戴名签。

< P> 2、男生理学生式、西装式头发,不留长发(两侧头发不遮住耳朵)(前额的头发不超过眉毛)和胡子,女生扎辫子或短发,不留披肩发。男女同学都不许烫发、染发,不得化妆。

< P> 3、到校穿皮鞋或运动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一般不超过 2厘米)、冰鞋等不适合在校穿着的其他鞋子。

< P> 4、帽子要戴端正,不得把帽舌戴歪。上课、参加集会一律脱帽。

< P> 5、男女同学一律不得佩戴任何饰件,不佩带手机.MP3.MP4.MP5等。

< P> 6、进校门主动下车,接受门卫和值勤同学的迎接和检查,不在校园骑车。

< P> 7、进出校门或进出其他单位应主动出示证明,受到门卫检查时,不得作出粗暴的反应或其他不良表现。

< P> 8、在路上和老师相遇时,应主动老师问好;进出门口、上下楼梯,遇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走;在校外遇到老师时,应主动老师打招呼,不能故意回避。

< P> 9、上课铃响后,坐在位置上作好课前准备,静候老师上课。迟到了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才能进教室。

< P> 10、老师示意上课后,班长号令“起立”,师生互相问好后,待老师示意坐下后方可坐下。老师示意下课后,班长号令“起立”,待老师示意解散后方可休息。有老师听课,让老师先离开教室。

< P> 11、举手发言,起立回答,表情要大方,不得故作松垮姿势或引人发笑的举止。

< P> 12、对老师在课堂上的提醒和批评,不得顶撞。如有意见,可在课后与老师交换。

< P> 13、要适时理发,经常梳洗,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 P> 14、认真打扫环境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 P> 15、不得吸烟、喝酒、赌博、看黄色影视、书刊,不进营业性游戏厅、网吧,不参与迷信邪教活动。

< P> 16、与人交谈、态度要诚恳,语调要亲切、温和,公共场合不与他人大声交谈、打闹。

< P> 17、向别人问话时,要和气大方,吐字清楚,意思明白;回答别人时,应谦和、朴实、含笑、耐心。

< P> 18、要注意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常用礼貌语。交谈中要注意站相和坐相。不做任何损害个人形象的小动作。

< P> 19、公众场合中,要尽量避免发自体内的各种声响如打哈欠、咳嗽等,如果患感冒打喷嚏、咳嗽时,应用手帕掩住口鼻。

< P> 20、对残疾人要尊重、扶助、礼让,不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更不要给他们起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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