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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优质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条件(试行)
发布时间: 2014-03-07 处室:办公室 作者:徐玮 点击: 6165
附件1
安徽省优质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条件
(试 行)
一、办学方向端正、办学模式创新
(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想清晰,办学策略科学;紧贴区域产业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为经济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术进步升级服务;实施职业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文化基础、职业能力和身心健康教育;按照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要求,根据学生实际,确立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不断创新办学模式,探索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突出产教一体、工学结合与校企合作;坚持长短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搭建立交互通、中高衔接的人才接力培养通道,为社会培养输送优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基础条件良好、办学经费充足
(一)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占地面积一般不少于6.7万 ㎡(约100亩),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33 ㎡。校园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一般不少于4万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 ㎡。
(二)重视队伍建设,学校领导班子理念新、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工作效率高。建立完善的教师队伍建设及培养长效机制,专业带头人、教坛之星和骨干教师队伍能充分发挥作用。专兼职教师比例合理,生师比不超过20:1。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高级职称达2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60%;聘任社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或高技能人才任兼职教师不低于专任教师20%。
(三)有满足专业实验、实训需要的场地与教学设备。工科类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重视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运行较为流畅、功能较为齐全的数字化校园;教学用计算机生均0.2台以上;80%以上的专业教师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教学。
(五)有较完善的体育、卫生设施与设备。有
(六)受到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种政策性经费得到有效保障;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好;能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学校有稳定经费来源,较好地满足办学需要。
三、教育管理规范、教学改革创新
(一)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可行。专业设置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要求,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主干专业特色鲜明,有办学典型案例。
(二)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以应用为主的课程体系;注重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激励学生自主学习;规范使用规划教材,开发符合国家规定、体现专业特色的校本教材;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三)重视德育工作,组织保障有力,管理机制健全,创新德育方法和途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风和学风良好。
(四)建立职业技能训练体系,满足培养目标对职业能力培养标准的要求;建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度,实验、实习实训开出率高,推进技能竞赛制度化建设;重视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
(五)重视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规章制度规范、健全;改革内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管理手段现代化;教学管理规范、有所创新;注重教科研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教学督导机制。
四、规模质量并重、社会效益优良
(一)办学规模较大。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学历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办学格局,学历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达2000人以上,年培训人数达1000人以上。
(二)毕业生质量好。学生获得毕业证书、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分别达90%、85%,毕业生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分别达90%、70%、70%、75%。
(三)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显著。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成绩突出,教研科研成果丰富。
(四)学校社会声誉和效益好。办学特色鲜明,骨干示范作用显著,社会服务效益好;毕业生在本省就业的比重不低于35%,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社会声誉好,为同类学校提供值得借鉴的办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