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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职教中心整顿、规范学生仪容仪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1-09-05 处室:团委 作者: 点击: 5185

  为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体现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仪容仪表检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仪容仪表检查领导小组,由政教处、团委牵头,会同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次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检查小组:

 长:程罗根 张琴 余爱霞

 副组长:余同兵 叶鸣蜂 丁如意 朱玲枝 邓小军 邓平丰

 员:储双龙 李三 李竹琴 学生会纪检部干部

二、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

每月第一周周日晚自习检查,班主任应提前在本班自查。

三、仪容仪表具体要求

1衣着大方得体,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许穿背心,女生不许穿超短、吊带、低腰、敞胸、露背等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服装。

2、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3不烫发,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男生不留长发,做到发长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擦领。女生前额刘海不过眉。

4不化妆,不佩戴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饰物,如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链等。

5校园内公共场所不穿拖鞋,女生不穿高跟鞋。

 四、违规现象处理规定

1、违反仪容仪表规定者,由政教处通报批评,按0.5/人次扣分。

2、学生仪容仪表检查结果纳入班级考核。

3、每月抽查一次,政教处、团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督促整改。

 

 

 

政教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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